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专项实施方案
申报指南
一、发布依据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东科〔2020〕92号);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
二、适用范围
(一)社区入驻项目场租补贴
申报单位为按照《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入驻的主体,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场租补贴。(已按照《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规定享受补贴的场租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科技公益活动补贴
对社区现场指挥部(含市科技局、松山湖管委会和东实集团)举办的科技公益活动费用进行全额补贴,具体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科技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市的创新沙龙、项目路演、人才培训、高峰论坛以及投融资对接等各类公益活动。
(三)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引进
对经社区现场指挥部“一事一议”引进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平台、服务机构、创新项目等的运营经费给予支持。
(四)软科学研究和统计监测项目支持
对经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后同意开展的科技战略研究、科技创新统计和监测等工作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单位具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及业务人员;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具体如下:
(一)社区入驻项目场租补贴
1.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书;
3.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场地租赁合同;
4. 其他社区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
(二)科技公益活动补贴
1.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书;
3. 申报单位提供的科技活动方案;
(三)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引进
1.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书;
3. 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落地实施方案;
(四)软科学研究和统计监测项目支持
1. 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证书;
3. 申报单位提供的科技统计监测方案;
五、申报流程
(一)社区入驻项目场租补贴
1. 下发通知。社区现场指挥部制定和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填报指引、受理部门、受理方式、联系方式、受理期限、公示渠道等,通知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2. 形式审查。社区现场指挥部受理申请资料,并对资料合规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3. 实质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社区现场指挥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申请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条件的符合性等,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4. 社会公示。对通过实质审查的项目,社区现场指挥部在市科技局或松山湖管委会官网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
5. 审批立项。公示期满后,社区现场指挥部拟定资助的名单和方案提交社区现场指挥部办公会审核后,报社区总指挥审批,通过后由松山湖相关部门下达立项和资金拨付文件。
6. 资金拨付。松山湖财政分局根据立项和拨付文件,向获得资助的单位拨付经费。
(二)科技公益活动补贴
1. 活动审批。社区现场指挥部提出活动举办方案,包括活动成本、规模和预期效益等,经社会现场指挥部办公会审批后呈报总指挥。
2. 采购服务。总指挥审核并同意活动举办方案后,市科技局/松山湖管委会/东实集团或其下属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科技服务机构,并与其签订活动合同。
3. 资金拨付。松山湖财政分局根据活动合同向科技服务机构拨付活动经费。科技服务机构完成活动后,向市科技局/松山湖管委会/东实集团或其下属单位提交活动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最后一期经费需在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重大科技创新资源引进
1. 方案提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平台、服务机构、创新项目等提出在社区落地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预算安排等事项。
2. 方案论证。社区现场指挥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论证。
3. 方案审批。社区现场指挥部召开办公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报总指挥审批。
4. 资金拨付。社会现场指挥部落实项目落地事宜,松山湖财政分局根据实施方案和审批意见拨付运营经费。
(四)软科学研究和统计监测项目支持
1. 确定选题。社区现场指挥部研究确定2021年度拟开展的软科学研究课题,以及需要统计监测的事项。
2. 采购服务。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软科学研究和统计监测项目的承担机构,并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3. 资金拨付。松山湖财政分局根据委托服务合同向承担机构拨付项目经费。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8时至2022年12月31日17时。如社区指挥部评估预算资金已不足于补助该项目,将停止该项申请。
七、受理地点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现场指挥部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学府路1号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
联系电话:0769-38888021
八、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地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荣誉、追回补贴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指南由社区现场指挥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附件:1.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东科〔2020〕92号)
2.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东科〔2021〕28号)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92号)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现场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